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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作者:贸促中心    点击数:1166  发布日期:2016/3/25

各有关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九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 技展会)将于2016年7月14日至16曰在深圳市举办。为做好 APEC技展会的相关组织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届展会的主题是“创新推动发展,舍作创造未来。”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国发〔2014〕52号)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大众创业,方众创新”战略部署,推动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结合“互联网+”应用实践,在“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背景下,弘扬合作共赢精神,实现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成果共享和相互融合,深化我国与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务实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展览规模计划为1200个标准展位。展览主要围绕高端制造产业链来组织,范围包括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及生产性服务业,绿色工业、节能环保,“专精 特新”产品等。展会期间将围绕“技术创新助推转型升级”主题,重点结合我国中小企业需求,组织境内外技术资源与APEC 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对接,为中小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 同时发布“APEC中小企业最佳创新实践”成果;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互联网+”、5G时代、创新创业创投等热点议题举办相关论坛。

  为突出宣传我市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增进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流和市场开拓,市中小企业局将统一组织我市部分区县企业参展,同时利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展会进行补贴,免收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特装费及展品运输费。

  参展企业要求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是行业中较为突出的、成长型中小企业,且必须提供展品;同时,报送APEC中小企业创新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请各区县汇总报名参展信息,并将参展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可从最新公告中下载)于4月6日前报至天津开发区贸易发展局。

联系人:谭杰  李昕
电 话:65542335   25201984
附 件:1. 第九届APEC技展会参展报名表
    2. 关于开展推荐第九届APEC技展会中小企业创新实践活动的通知


天津开发区贸易发展局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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