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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开发区组织会展企业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的征询函
作者:贸促中心    点击数:1568  发布日期:2015/11/16

各展览企业:

  为响应我市百万人才培养计划政策的实施,全面提升我区会展行业员工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拟组织我区会展企业人员免费参加会展策划师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企业及参训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相关政策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1、培训科目

  三级会展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职业代码X2-02-34-13),经鉴定合格后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培训及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和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待定。

  3、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开发区,具体地点待定。

  4、培训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会展企业正式在职员工。

  5、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补贴政策及金额

  按照市百万人才培养计划的政策规定:企业组织员工参与脱产、半脱产培训,企业与员工双方均可获得培训津贴;补贴原则以经此次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为基础,考试不通过的不予补贴。补贴金额标准为:企业1000元、员工1000元;金额补贴经考试结业后由市财政局直接发放到参训企业和参训人员的社保卡中。

  有培训需求的企业,请与我中心联系报名,培训时间地点将根据企业报名情况再定。

  联系人:陈卫华 电话:25202237 Email:[email protected]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促进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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